貴州土石方工程:土石方調配計算
1.平均運距
土方調配的運距,是從挖方體積的重心到填方體積的重心之間的間隔。在道路工程中為簡化核算起見,這個距離可簡單地按挖方斷面距離中心至填方斷面距離中心的距離計算,稱平局距離。
2.免費運距
土、石方作業包括挖、裝、運、卸等工序,在某一距離內,只按土、石方數量計價而不計運費,這一距離稱為免費運距。施工方法的不同,其免費運距也不同,如人工運送的免費運距為20m,鏟運機運送的免費運距為100m。
在縱向調配時,當其均勻運距超過定額規定的免費運距,應按其超運運距核算土石方運量。
3.經濟運距
填方用土來源,一是路上縱向調運,二是就近路外借土。一般狀況用路塹挖方調去填筑間隔較近的路堤還是比較經濟的。但如調運的距離過長,以致運價超過了在填方鄰近借土所需的費用時,移挖作填就沒有在路堤鄰近就地借土經濟。因而,采用“借”還是“調”,有個距離問題,這個距離既所謂“經濟運距”,其值按下式計算:
經濟運距:L經=B/T+L免
式中:B —借土單價(元/m3);
T —遠運運費單價(元/m3?km);
L —免費運距(km)。
經濟運距是確定借土或調運的界限,當調運間隔小于經濟運距時,采納縱向調運是經濟的,反之,則可考慮就近借土。
4.運量
土石方運量為平均超運運距單位與土石方調配數量的乘積。
在生產中,例如工程定額是將人工運送免費運距20m,均勻每增運距10 m 劃為一個運送單位,稱之為“級”,當實踐的均勻運距為40m ,則超遠運距20m時,則為兩個運送單位,稱為二級。
總運量= 調配(土石方)數量×n
n = (L - L免)/ A
式中:n —平均超運運距單位,(四舍五入取整數)
L—土石方調配平均運距(m)
L免—免費運距(m)
A—超遠運距單位(m)(例如人工運送A=10 m,鏟運機運送A=50m;)
5.計價土石方數量
在土石方核算與調配中,挖方均應予計價,但填方則應按土的來源決定是否計價,如是路外就近借土就應計價,如是移“挖”作“填”的縱向調配利用方,則不應再計價,否則構成雙重計價。即計價土石方數量為:
V計 = V挖 + V借
式中:V計—計價土石方數量(m3)
V挖—挖方數量(m3)
V借—借方數量(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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